第216章(1 / 2)
其他人也义愤填膺,不论什么朝代,通敌叛国都是令人唾弃的。
【韩侂胄先是不察,又草草出兵,终招落败。金国那边给的议和条件,除了一贯的要钱,还要求南宋这边献上韩侂胄的头颅。】
“大胆!异族好生无礼!”
刘彻怒了,把金国代入匈奴,当场暴走。底下大臣如卫青等人脸色也不好,异族狼子野心,分明是故意羞辱。
“那宋朝若还有点骨气,就该断言拒绝,卧薪尝胆一雪前耻!”
【韩侂胄大怒,想要整兵再战,但他大势已去,投降派再次占据上风,他们暗杀了韩侂胄,并将他的人头进献给金国,达成议和,即所谓“函首安边”。】
“啪——”
赵匡胤将手中的杯盏一把砸在地上,胸膛剧烈起伏:“没骨气的东西,简直丧权辱国!”
李府。
李清照同样皱着眉,满脸嫌恶:“堂堂朝中,更无一个是男儿!”
李格非这次没有阻止女儿,他是读书人,最讲节气风骨,哪里能想到南宋竟有函首安边这样的事?
“朝堂之耻!”
唐朝。
李世民寒着脸斥道:“满朝的软骨头!”
南宋。
辛弃疾怔了怔,随即虎目微红:“即使韩侂胄头不足惜,但国体足惜,朝中……糊涂啊!”
另一边。
韩侂胄愣在原地,他是名门之后,不说有多大志向,但也是蒙家族教导,读过圣贤书,知道什么当为什么为,可那些人……他捏紧拳头,忍不住代入后来的自己,若是,若是那时的自己,听了辛弃疾的劝言呢?
【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,我们还是接着看词。“可堪回首,佛狸祠下,一片神鸦社鼓。”堪,意为能够,可堪回首就是不堪回首;神鸦,指在庙里吃祭品的乌鸦;社鼓,即社日祭祀土地神的鼓声。
不堪回首的是,佛狸祠中香火鼎盛,乌鸦啄食着祭品,祭祀的鼓声阵阵鸣响,一派喧然。
佛狸,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小名,当年他打败王玄谟之后,曾追至长江北岸,在瓜步山建立行宫,以炫耀功成,这个行宫后来便被称为佛狸祠。这本是侵略者的功勋,也是他们耀武扬威的罪证,但当地的老百姓却不知就里,只把它当作一般祠庙来祭祀供奉。
应该说,辛弃疾的这句词是含有深沉的讽刺与忧虑的。根据前面的置换法,我们可以将拓跋焘置换为金主完颜亮。
当年,完颜亮南侵,也曾驻扎在瓜步山,窥伺宋廷。佛狸祠这个典故,很好地影射了金主完颜亮。但是呢?百姓却不知其中耻辱,竟至于祭祀敌人,如此种种,真让人不忍去看。
这声叹息里,蕴含着辛弃疾对百姓忘记国耻的深深忧虑。也意在告诫南宋统治者,收复失地,刻不容缓,若一意听之任之,百姓习惯于异族统治,忘记中原衣冠,就再难收回了。】
唐朝。